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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基本信息
- 所获荣誉
- 代表业绩
- 社会兼职
- 著作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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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9年 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
2000年-2004年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沈阳成教部 兼职教师
2018年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
沈阳市人民政府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、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、沈阳市公安局、沈阳市司法局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官委会等多个国家机关常年法律顾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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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 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依法处理荷兰村问题“先进个人”
2009年 被沈阳市司法局评为“沈阳市优秀律师”
2010年 获沈阳市司法局“沈阳市十佳律师提名奖”
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依法处理荷兰村问题“先进个人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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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荷兰村”20个关联企业一并破产统一清算案
成果:确认、剥离和处置2736套(栋)房屋;对25.4亿元债权进行审查、登记;对5900万元债权进行调查和追回;对2万余名被征收人和职工给予合理补偿;协助2300余套房屋业主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;清结破产企业近18亿元的债权、债务。
魏氏父子诉沈阳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
成果:通过个案结束了我国近30年“火车撞人无赔偿”的历史。最高人民法院先是在《人民司法》上刊登,后于2010年1月作出《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。
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火灾保险理赔案
成果:确定万鑫大厦B座550套住宅均属保险标的。确定初始登记权利人是万鑫大厦B座550套住宅的所有权人,对此550套住宅具有保险利益。保险公司最终赔偿初始登记权利人近5亿元保险金。
“卧龙湖”自然保护区合作开发纠纷案
成果:确定因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导致开发协议不能履行,应按“情事变更”的原则解除合同,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,对政府合作方给予合理补偿。现“卧龙湖”自然保护区恢复了原生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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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律师协会理事、辽宁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及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委员会副主任
辽宁省法学会宪法学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行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
辽宁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
辽宁省法律业务专家律师库成员
沈阳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、沈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
沈阳市人民监督员
沈阳师范大学客座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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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产债权中优先受偿债权的效力认定
商品房限购政策之我见
因重大误解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分析
论交通肇事罪中的“因逃逸致人死亡”
浅谈开放教育中教师的观念转变